| 巴彦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辛敏超现场办公帮助研究解决兴隆镇消防中队建设及兴隆自来水厂建设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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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13 09:57 文章来源: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29日上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辛敏超及公安、消防、财政、水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来到兴隆镇帮助研究解决兴隆镇消防中队营房选址、土地征用、楼房建设、车辆配置等有关事项进行现场办公。
辛敏超在现场办公时指出,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兴隆镇设置消防中队是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具体体现,兴隆镇消防中队的建设将彻底解决我县北部乡镇没有专业扑火队伍火警一旦发生得不到及时救助,当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消防中队的位置设置初步定在兴隆工业园区北侧,距离镇内和红光、万发、德乡等北部乡镇较近便于出警。现应征土地工作已经完成,兴隆镇政府正在同县建设局、消防大队就建设设计规划进行协商,辛敏超要求公安、消防和当地政府在消防中队没有建设完成前要派驻消防战士和消防车辆进驻兴隆镇进行警备,随时准备出警灭火,确保一方平安,当地政府也要积极帮助解决战士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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